丰城市城乡供水保障工程(梅林镇和富硒基地)施工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城市城乡供水保障工程(梅林镇和富硒基地)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丰城市水利水电技术服务站,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施工标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宜春市丰城市。
2.2 规模:建设项目总投资为28782.70万元,本次招标金额约5300万元。
2.3 计划工期:366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各村庄村头管(即现有管道至村庄的供水主管)、各村庄内的配水支管、加压设施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3个施工标段,其中,施工1标******.83元,施工2标******.78元,施工3标******.16元。
2.6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标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7)参加本次施工标段投标单位的“三大员 ”(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本项目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五险一金缴费(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变更时间为准)的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者作无效标处理。
3.2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如有)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相加后,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标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07月22日起至2025年08月11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12日上午09时30分整,
开标地点为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说明
7.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3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4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前,不得将拟投入的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后,第一中标候选人建造师不得参与下一个项目投标,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5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6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候选人的业绩(如有)、资格审查结果。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7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依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执行。
7.8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的支付使用根据赣水安监字〔2018〕35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7.9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按《关于印发<丰城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细则>的通知》(丰府办发[2017]16号)文件规定执行(工程中标价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的,建设单位和建筑企业分别按中标价的1.5%缴纳;工程中标价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建设单位和建筑企业分别按中标价的1%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其他事宜按丰府办发[2017]11号、丰府办发[2017]16号执行。
7.10******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两种形式。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推广使用电子保函的函(宜市发改函〔2024]6号)”规定,投标人可以自主选择通过“宜春市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申请电子保函,保函申请流程及申请网址详见:******/home。选择电子保函缴纳保证金的,须上传电子保函。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宜春市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客服电话:0795-******。
7.11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公示期内的,取消中标资格。
7.12本工程严禁转包、挂牌,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合同自行终止。
7.13可投标段数与中标原则说明:施工标投标人可参与本批次施工招标任意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中招标控制价金额大的标段,且不再进入其他招标控制价较小标段中标候选排序,但其有效投标报价仍进入B值计算范围)。
7.14******办公室(电话:0795-******)进行监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信息:
名称:丰城市水利水电技术服务站
地址:丰城市新城区府前路439号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
9.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千亿产业园鲁班路与杜鹃花路交叉口
联系人:刘文洲、张丽红、刘素筠
联系电话:0791-******
9.3监督单位:
******办公室
电话:******
2025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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