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现将“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论文查重服务采购项目”竞争谈判文件澄清补遗通知如下,本通知是在竞争谈判文件的基础上作出的澄清。若相关内容与原竞争谈判文件不一致时,以本补遗部分为准。
一、将第一篇“竞争谈判邀请书”第四条“谈判有关说明”第六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修改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第七点“谈判开始时间:2025年7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修改为“谈判开始时间: 2025年7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明确第四篇“采购程序及评审标准”第二条“评标标准”第2点“技术部分”第2点“数据比对库”中“供应商提供的查重检测系统数据比对库需涵盖国内主要学术期刊、博硕学位论文、国内外会议论文、专利数据”的评判要求,供应商所需在谈判文件中提供至少3份与期刊社的版权协议、3份与高校研究生院博硕士论文的版权协议复印件并加公章,证明数据比对库数据的有效合法;供应商需在谈判文件中提供数据库数量截图并加盖公章,证明比对库数据的有效。
三、明确第四篇“采购程序及评审标准”第二条“评标标准”说明条款“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的判定要求,即:报价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算术平均价的平均价50%、次低报价50%或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四、删除第四篇“采购程序及评审标准”第三条“无效谈判”第四点“供应商未在谈判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所参与项目保证金的”。
采购人: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
2025年7月23日